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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晚,两列动力车在浙江温州境内发生追尾事故。 据人民网最新报道,事故死亡人数增加到40人,200多人受伤。 在身份被确认的19名死者中,有10名女性和2名外籍人士。

记者调查了相关规定,根据1992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所有铁路旅客,无论座位等级、全票、半票、免票,都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括在列车票价内,金额包括在基本票内

根据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解决条例》,铁路运输公司对铁路旅客人均人身事故承担15万元的赔偿责任,对铁路旅客人均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

“根据上述法规,铁路旅客最高可从铁路运输部门获得17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和2000元的行李损失赔偿。 ”。 上海大型保险企业的产品设计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比较这个赔偿上限17万元的说法,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的郝演苏院长接受记者采访时,《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铁路运输公司的赔偿责任限额为15万元,本条最后

“在生命面前,无论贵贱,铁路票价和航空空票价都有差异,但这次汽车事故的赔偿标准建议至少参照伊春空的96万元标准。 ”。 他说。

根据资料,在去年的“824”伊春空灾难事故中,2006年以来,除了全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计增加幅度外,考虑到遇难旅客亲属的生活费补助金和抚恤金等赔偿,航空空企业是遇难者

郝演苏对1992年修订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提出疑问,铁路部门以2%的运费提取保险费,统一为人保投保,保险额以2万元为限。 20年过去了,票价翻了几倍?为什么保留额不变? ”。

针对这个问题,郝演苏向铁道部提出了四个问题:铁路部门自1992年以来每年都按照条例的规定投保吗? 如果没有投保,每年总票费的2%的保险费都去哪里了? 你能公布每年票价的2%提取的保险费总额吗? 能公布1992年以来根据条例对人身事故支付的赔偿总额吗?

即使铁路部门没有根据《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投保,从1992年到现在,按铁路总票价的2%提取的保险费总额需要“专业账户”,即使扣除19年发生的人身事故的损害赔偿额,也需要巨额的保险准备金 这次遇难者得到的赔偿额必须根据这个保险准备金的数量制作。

为什么提出了96万以上的标准? 郝教授给我们算了账。 根据中国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报告,年全国铁路系统运输旅客16.8亿人,即使按人均票价50元计算,票价总收入也是840亿元。 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票价的2%提取强制保险费时,保险费的总额必须为16.8亿元,即使扣除各管理价格,这次事故的各项旅客人身事故赔偿相关总额也不超过去年应提取纯保险费的10%。 因为,对遇难者以超过96万元的标准支付赔偿是铁路部门完全可以承受的。

在保险企业方面,如果铁路部门每年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支付保险费,铁路运费的涨价保险费就会相应提高,保险企业也有责任修改条例提高事故保险额。

对于赔偿金额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亦表示,目前火车失事的理偿标准尚未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现在动车、高铁速度很快,这意味着风险的增加。如果这次呼声大,火车意外险的赔偿金额可能会提高。”(记者 朱瑶)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