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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每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在网上,死亡人数“36」「37”判断该事故是否上升到与重大安全事故相关的高压线,决定了事故的水平和解决结果。 现实情况是这样的吗?

网上的死亡人数是真实的吗?

调查:多个数字由于误传
网上关于36、37的传闻很广,记者随机选择死亡人数为37人的事故清单进行了验证。 结果表明,多起事故造成的死者不是37人。 例如:

网络报道今年岷县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37人死亡,据本报记者当时的报道,截止到去年5月14日,全县累计有45人遇难,14人失踪。

网传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造成37人死亡,据调查,该事故发生于去年3月28日,38名矿工遇难。

据报道,网络黑龙江鹤岗特大瓦斯爆炸事件造成37人死亡,发生于2009年11月21日,最终遇难人数为108人。

据悉,网上铁岭昌图爆炸事件造成37人死亡,发生在2003年12月30日,截止到31日,遇难人数已增加到38人。

网络湘鄂暴雨造成37人死亡,据调查,截至去年6月11日,遇难人数增加到41人。

安全事故是怎么排名的?

调查:分四个阶段造成30多人死亡的安全事故都是特别严重的事故

实际上,死亡人数“36」「37”不是特定的数字,也不是事故等级的分界线。

根据2007年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解决条例》,由于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通常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严重的事故是指30多人死亡,或100多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遭受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常规事故是指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受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一项中所说的“以上”包括根数,所说的“以下”不包括根数。

由此可见,只要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均构成特别重大事故,不存在“36”或“37”这样的特定数字。(记者 鲍 丹 肖潘潘 吕毅品 史鹏飞)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