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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虐待儿童照片

警察认为没有构成犯罪,进行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保育员于22日被拘留

■“浙江温岭保育士虐待儿童事件”追踪

16日,温岭虐待儿童事件当事人颜艳红被警察释放。 当天,温岭市政府信息办公室在网站上宣布,颜艳红认为没有构成犯罪,依法撤销案件,进行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保留了行政拘留。

涉事幼师被监禁了22天

颜艳红于10月25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至释放之日被拘留22天。

10月24日,幼儿园老师揭露颜艳红握着男孩的双耳,双脚离开地面,然后网友在qq空之间发现了其他虐待儿童照片。 相关照片在网上公布后,引起了各界的强烈关注。

第二天,温岭市公安局刑事立案,进行刑事拘留。

10月29日,温岭市公安局因涉嫌挑衅请求温岭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后,他介绍说这个案件需要补充搜查。 在此期间,嫌疑犯的亲属要求司法鉴定。

温岭市公安局11月5日依法向检察机关撤回案件,继续搜查。

16日晚22点37分,经实名认证的温岭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表示:“虐待儿童案件被警察深入搜查,根据罪刑法大致认为相关当事人颜艳红不构成犯罪,现在依法取消刑事案件,进行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予以拘留。” 今天温岭警察依法释放了颜艳红。 ”。

不追究七天拘留

颜艳红的律师张维玉向记者证明颜艳红被释放了,脸于当天下午9点回家。

11月1日,张维玉受颜艳红家族委托,向颜艳红提供法律援助。 据张维玉透露,接受委托的第二天,他去了温岭市检察院,根据批准逮捕的搜查监督科检察官的信息,检察院和公安局希望改变案件的性质,变成治安案件。 张维玉说颜艳红的方法是错误的,应该追求其法律责任,但对以刑事犯罪的形式追究责任有不同的意见,建议不要批准逮捕。

张维玉告诉记者,检察院会慎重考虑他的意见。 11月3日,张维玉会见了颜艳红,颜艳红说“没想到事件变得这么大”,她说“后悔自己的行为”。

对于警察现在的解决结果,张维玉表示欢迎。 他说,现在撤销案件是正确的选择,如果能在15天内释放就更好了。 这是“美中不足”。

张维玉向记者表示,颜艳红和她的家人将受到警察的这一处罚,对7天拘留不予追究。

■焦点

1为什么不立案涉嫌虐待儿童?

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虐待儿童罪的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告诉记者,颜艳红的行为是伤害行为,但刑法中故意要求伤害罪有“轻伤”的伤害结果,对人体组织造成实质性破坏或功能损害。 比如,头上一刀砍下,头皮砍8厘米以上就轻伤了。 掉两颗门牙就轻伤了。

阮齐林说,警察之所以考虑牺牲肇事罪,是因为该罪没有硬性轻伤结果的要求,以此为由进行刑事立案也没有法律上的硬伤。

虐待儿童事件爆发后,各界纷纷设立“虐待儿童罪”,刑法上建议严惩虐待儿童行为。

对此,阮齐林认为设置了虐待罪,还存在操作上的问题。

阮齐林分析说,即使刑法规定了虐待儿童罪,也要加上“情节恶劣”。 在本案中,即使有儿童虐待罪,也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必须考虑情节是否足够严重。

2为什么不作出牺牲犯罪?

阮齐林承认温岭公安目前的解决方法。 阮齐林分解表示,虐待儿童行为一定是违法的,但颜艳红的行为还没有构成犯罪。 对于危害社会的行为,中国法律有两种处罚体系:第一层是治安处罚,处罚手段有行政拘留、罚款等第二层才是刑事处罚,手段有徒刑和死刑等。

阮齐林说,构成犯罪通常需要比较大的危害性和比较重的伤害结果。

为了构成挑衅罪,必须达成“情节恶劣”。 阮齐林说,这个标准通常使人轻伤,多次无端打人,给社会添麻烦,对公众怀有敌意,引起民众的不安。

阮齐林评价说,公安机关可能经过调查取证发现颜艳红的行为没有达到这种程度。

阮齐林说,如果牺牲发生事件,至少要造成头部破血流、孩子住院等轻伤。 也许是一次又一次殴打,给孩子蒙上了很大的心理阴影。

张维玉说,公安当初认定涉嫌寻找死者引发事件,但应该认为颜艳红殴打他人,侵犯了公共秩序。 但是,面部行为不构成“殴打”,认为没有侵害社会公共秩序。

判处37天徒刑的警察不是违法的吗?

警察对颜艳红决定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但实际上颜艳红已经被拘留了22天。

对此,阮齐林先生不认为公安误判了。 颜艳红的违法事实确实存在,因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和期限内没有违反诉讼法。

但是阮齐林认为,颜艳红的行为事实很明显,她不妨碍调查,也不逃跑,不需要刑事拘留脸,应该允许保候审。 (记者宋识径)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